川普时代最新“捐赠绿卡”项目——机会还是陷阱?(2)

Posted on December 21, 2025 by Warren Wen | Categor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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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

川普黄金卡的关键考量:高净值家庭需要正视的七个制度与税务问题。

对于许多中国高净值家庭而言,黄金卡项目的出现,意味着在传统EB-1、EB-2、EB-5之外,多了一个“以高额赠与换取潜在加速审理”的新路径。

这一项目将总统行政命令、职业移民法律框架和大额资金赠与结合在一起,在带来潜在速度优势的同时,也引入了不容忽视的的制度与税务风险。

以下从制度基础、家属规则、职业移民标准、资金来源披露、赠与税务处理、资金安排以及审理资源等七个方面,对黄金卡项目进行尽量中立的拆解,供中国高净值家庭在决策前参考。

1

制度基础:

仅依赖总统行政令的稳定性问题

1. 行政命令项目的法律边界

黄金卡项目目前完全建立在总统行政命令14351及相关部门的执行政策之上,国会并未单独立法为其确立稳定的法定地位,也未在《移民与国籍法》(INA)中设立独立的“捐赠型移民”类别。

从美国宪政结构看,总统有权通过行政命令指导行政部门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行使裁量权,但行政命令存在固有局限:

• 可由现任总统随时修改或收紧;

• 可由下一任总统通过新命令直接废止或替代;

• 在被认为与INA或其他联邦法律相冲突时,受到法院的限制甚至部分无效的判决。

这意味着,与基于国会立法的EB-5、传统职业移民相比,黄金卡的法律根基更为脆弱,其稳定性高度依赖行政与司法态度。高净值家庭在评估时需要意识到这种差异。

2. 与现有INA结构的协调空间

部分学者和律师评论指出,通过行政命令为高额赠与人设置职业移民优先通道,可能与INA中关于职业移民类别、劳工证制度以及EB-5投资路径的既有设计存在一定张力。

尤其是黄金卡针对家属的“按人收费”模式,与INA第203(d)条关于“衍生家属”的规定如何协调,有待实践和司法澄清。

目前尚无联邦法院对黄金卡合法性作出定论;高净值家庭在考虑参与时,应意识到这一项目仍处于政策运行与法律检验的早期阶段,前景存在不确定性。

2

配偶与子女的“人头赠与”:

与传统衍生家属规则的不同

1. 黄金卡家属规则与常规职业移民的差异

在传统职业移民实践中,只要主申请人满足EB-1、EB-2或EB-5等类别的条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作为“衍生受益人”,通常无需额外投资或捐赠即可随行取得移民身份。

黄金卡下的I-140G说明则与此不同:

• 每位家庭成员需要单独缴纳1.5万美元政府申请费;

• 每位家庭成员对应各自的100万美元“赠与”(企业赞助情形下为主申请人200万美元、每名家属100万美元)。

这种设计在效果上将每名家属视为“单独计价的受益人”, 显著增加了家庭总成本。

2. 早期参与者需要认识到的制度变动可能

规则本身仍在早期,未来存在调整可能。未来,若法院或行政部门对衍生家属的收费结构作出调整(例如放宽人头赠与要求),早期已按“每人一百万”支付赠与的家庭,在资金层面可能无法获得与后续申请人同等的待遇,这一点在目前并无明确的救济或补偿机制设计。

这提醒有意“抢先上车”的家庭,需充分认识到规则本身仍有演变空间,早期参与未必是制度上的最优选择。

3

EB-1 / EB-2 标准仍然适用:

黄金卡是“叠加条件”而非“替代条件”

1. 行政命令并未放宽职业移民的实体门槛

黄金卡行政命令的关键表述,是要求相关部门在“不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前提下促进审理。这在法律上通常被理解为:

• INA中关于EB-1、EB-2的法定标准继续完整适用;

• 行政命令可以调整的是“资源优先顺序”和“内部流程”,而不是直接降低实体要求。

与此同时,国土安全部已预告将对EB-1、EB-2、EB-3进行规则调整,可能涉及提高证据要求、收紧解释或者扩大审查裁量——黄金卡申请人将不可避免地处在这一监管变化背景之下。

2. 黄金卡更适合“本身就已接近达标”的家庭

在实务中,如果把黄金卡误解为“用钱替代实力”,很容易形成预期偏差:

• 对本身就具备较强EB-1A、EB-1B或NIW基础的申请人而言,黄金卡是一条可能的快速通道;

• 但对证据基础相对薄弱的申请人,即使支付了高额赠与,仍需面对职业移民审查的核心问题,无法通过捐赠本身绕开法定标准。

因此,黄金卡不适用于“消除门槛”,而仅适用于“加速进程”。

4

资金来源与信息披露:

合规成本与隐私考量

1. 广泛的资金与履历披露要求

I-140G在信息收集方面要求较为全面,包括:

• 当前净资产及多类金融资产情况(包括境外账户和加密货币);

• 过去约20年的就业和职业经历;

• 配偶的账户和资产信息(即使配偶并非直接捐赠人)。

目前公开信息尚不足以判断,USCIS在资金来源审查上是否会完全参照EB 5的“穿透式”模式,相应的文件标准和审查尺度仍在形成中,这增加了申请的准备难度与不确定性。

2. 在全球税务透明环境下的连锁反应

对于中国高净值家庭而言,集中向美国移民机构披露较为完整的资产和履历信息,可能带来以下需要考虑的因素:

• 在CRS、FATCA等跨境信息交换框架下,相关信息有可能被其他国家税务或监管机构掌握;

• 对现有或既往税务申报的合规程度提出更高自我要求;

• 对复杂股权架构、离岸公司和家族信托的整体合规性提出更多约束。

这并不意味着高净值家庭不能参与黄金卡,而是提示:将该项目视为“移民与全球合规一体化体检”的起点,提前做好与税务及合规顾问的整体规划会更为稳妥。

5

“赠与”的税务处理:

在多法域之间寻找平衡

1. 法律性质与税务性质并不完全等同

黄金卡要求的资金,在法律形式上是依据15 U.S.C. 1522向美国联邦机构作出的“赠与”,相关规定也提及这类赠与在部分联邦税种中的特定地位。

但在税务实务中,一笔支付是否被视为“gift”,要结合支付目的、对价关系、受赠主体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与取得移民便利密切相关的支付,美国税务机关在将其视作“纯粹慷慨赠与”方面,可能会更为谨慎。

2. 中国家庭参与前应核算的税务要点

对中国高净值家庭而言,至少需与专业人士重点讨论:

• 该笔支付在中国税制下是否有任何扣除、备案或特别申报要求;

• 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前后,该支出在美国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体系中如何被看待;

• 对家族整体资产传承安排的影响。

需明确的是,这笔与获取身份直接相关、支付给政府(而非慈善组织)的支出,一般难以成为税务优化工具,而更应被视为纯粹的移民成本进行核算,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参与价值。

6

资金安排:

无托管、无法定退款机制的单边结构

1. 缺乏保障的资金安全结构

根据现有公开框架:

• 黄金卡捐赠没有统一规定的第三方托管(escrow)机制;

• 未见法规要求在案件被拒绝或项目终止时退还全部或部分捐赠;

• 捐赠在政策层面的定位更接近“对美国的不可撤销赠与”,而非“可赎回或有退出机制的投资资金”。

相较部分投资移民项目可能存在的退出机制,黄金卡的资金安排明显更为单向和刚性。

2. 风险认知上的合理定位

从风险管理角度,黄金卡的资金安排提醒申请人:

• 不应将捐赠视为可以通过项目退出或转让而回收的“资产”;

• 更适合将其视为在充分识别风险基础上做出的“政策性支出”,其预期回报主要体现在移民身份和潜在时间优势上,而非资金本身。

在家族资产配置中,这部分金额应被视为可能完全损失的沉没成本,并与家庭的流动性与安全垫水平一并考量。

7

审理资源与项目走向:

黄金卡与其他移民类别的互动

美国移民局目前尚未完全公开说明由哪个具体部门负责黄金卡案件的审理。业内讨论的一个焦点是,该项目是否会在实践中占用原本用于EB-5和其他职业移民类别的审理资源,从而影响这些传统类别的处理节奏。

如果未来出现资源重新分配,或国会对资源使用方式提出质疑,黄金卡以及相关职业移民类别的审理速度和优先次序,都可能随着政策与预算取向发生变化。

对中国高净值家庭来说,这意味着在规划时间表时不宜只参考当前宣传中的“加速”承诺,而需要为政策与资源配置的潜在调整预留缓冲空间。

8

结语

对中国高净值家庭的中立建议:把黄金卡纳入整体规划,而不是孤立决策。

结合以上七个方面,黄金卡既非绝对的“雷区”,也非“只要有钱就应抓住的良机”。更现实的做法是:

• 将黄金卡视为在EB-1A、EB-1B、NIW等已有路径之上的“附加工具”或“加速器”,而非唯一的出路;

• 在评估黄金卡的同时,平行比较不捐赠的EB-1/EB-2、经改革后的EB-5、亲属移民以及多国身份与信托架构等整体方案;

• 在任何重大资金安排前,务必完成移民资格与跨境税务两个维度的专项评估,并获取书面专业意见。

在一个法律和政策都快速变化的时代,理性评估、分散风险和提前布局,远比盲目追求“最快通道”更符合家族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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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勇律师在中国就读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律师执业近30年。在中美投资,企业出海全规划,各类移民,公司设立合规,IPO兼并融资,财富传承规划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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