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调整身份常见问题

I-485 表格是用于调整移民身份的申请。持某些临时签证在美国的外籍人士如希望转为其他身份类别,可提交 I-485 申请。

I-485 可在 I-140 同时提交、正在审理或已获批准之时提交,且须在 I-94 表格到期之前提交。

I-485 的申请费为 1,440 美元。与父母一同申请的 14 岁以下儿童缴纳 950 美元。

在规定的体格检查中,外籍人士必须出示以下疫苗接种证明:腮腺炎、麻疹、风疹、脊髓灰质炎、破伤风和白喉类毒素、百日咳、乙型流感、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水痘(chickenpox)、B 型流感嗜血杆菌、轮状病毒、脑膜炎球菌和肺炎球菌疫苗。如记录显示接种系列不完整,且不存在其他免疫证据,民事外科医生将在体检时补种每种缺失疫苗的一剂;若体检时接种的一剂仍不能完成疫苗系列,则证明其符合“医学上不适宜”豁免的条件。

在 2018 年 11 月 1 日或之后提交给 USCIS 的已填妥的 I-693 表格,在下列任一情形下,对于认定申请人不因健康相关理由而被禁止入境,仍具有证据价值:

  • 民事外科医生在申请人提交该项福利申请之前不超过 60 天签署 I-693 表格,且 USCIS 在民事外科医生签署之后不超过 2 年内作出裁定。
  • 民事外科医生签署 I-693 表格,申请人在提交该项福利申请之后递交该表格,且 USCIS 在民事外科医生签署之后不超过 2 年内作出裁定。

若 I-693 表格的签署时间早于申请人提交该项福利申请 60 天以上,则该表格提交给 USCIS 时不具有证据价值。下表说明了上述各种情形。

1997 年颁布的立法要求,USCIS 或指定的州或地方执法机构(LEA)须为调整身份目的采集全部指纹。

指纹采集通常在申请支持中心(ASC)进行。申请人应携带预约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士登记收据卡或其他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例如州政府签发的驾驶执照)。随后 USCIS 将指纹卡送交联邦调查局(FBI)进行背景调查,并须在裁定调整身份申请之前收到肯定答复。

指纹采集后,FBI 的审查结果通常会在三十天内出现在 USCIS 系统中。

指纹与审查结果一旦录入系统,该审查结果自录入之日起十五个月内有效。审查结果到期后,申请人必须重新采集指纹。

如申请人需要工作许可或提前离境许可,这些申请可与调整身份申请一并提交至同一服务中心。工作许可通过 I-765 表格申请,提前离境许可通过 I-131 表格申请。如在 2007 年 7 月 30 日之后单独提交 I-765 和/或 I-131 申请,您还必须同时提交 I-797C 受理通知(Notice of Action)的副本,以证明已提交 I-485。

如您提交 I-485 表格以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则提交 I-765 表格工作许可申请和/或 I-131 表格提前离境许可申请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初步处理在 USCIS 的锁箱设施(Lockbox Facility)或服务中心进行。申请人从 USCIS 收到的下一次联系通常是一份通知,要么安排申请人在当地申请支持中心(ASC)采集指纹,要么指示申请人在该中心预约面谈。指纹将送交 FBI,通过执法数据库进行核查。USCIS 还可能通过发出补充证据请求(RFE),要求提供缺失或不清晰的文件,例如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RFE 必须在十二周内答复。体检结果不会引发 RFE,可在调整身份面谈时提交。

USCIS 会对 I-485 申请进行多项核查:

  1. 已提交的申请会与 USCIS 的欺诈申请索引进行比对,该索引记录了以往涉及某种欺诈因素的申请。
  2. 背景(姓名)核查会与多机构数据库进行比对,该数据库收录了有既往移民问题或可能存在安全顾虑人员的警示信息。
  3. 同时提交的申请还可能调取申请人和/或受益人的现有档案进行核对,以查看申请中的信息是否与任一方此前在已存档文件中作出的陈述相符。
  4. USCIS 还可能依据 DOS(国务院)在其《外交事务手册》中的描述核实支持文件的真实性。如对这些文件仍有疑问,USCIS 可能要求提供原件。
  5. 对于附属福利,USCIS 在裁定工作许可申请(I-765 表格)或提前离境许可申请(以 I-131 表格提交)之前,会对所有与 I-485 同时提交的 I-140 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起,除 USCIS 逐案豁免面谈外,每位调整身份申请人都必须接受面谈。面谈使 USCIS 能够核实关键信息并确定调整身份的资格。

文件提交且指纹采集完成后,需要面谈的申请人将通过邮寄收到预约通知,其中载明时间、地点以及需携带的文件。

如已安排面谈,申请人应准备好携带以下材料:

  1. 以 I-693 表格提交的规定体检结果(如未随最初的调整身份申请一并提交);
  2. 其本人护照;
  3. 其本人的 I-94 表格;
  4. 所有文件的原件;
  5. 由外籍人士雇主出具的近期在职证明信,确认其将以特定薪资继续受雇;以及
  6. 与申请相关的所有文件(若该申请与调整身份申请一并提交)。
  7. 预约通知

USCIS 审查官在让申请人宣誓后,会核对 I-485 表格上的履历信息是否准确,并更正任何错误。

USCIS 审查官可能会提出以下问题:

  1. 审查官会就表格中关于不可入境理由的问题询问该外籍人士。
  2. 审查官可能会询问获得永久居留的依据,特别是当案件以工作聘用为基础时,会问及该聘用邀约。
  3. 如该外籍人士未曾工作但已在美国长期居留,审查官将仔细核查其如何维持生计,以确认不存在未经授权的工作。

如在面谈时因该外籍人士须补充更多信息或所需审查结果尚未到达而无法批准申请,则该外籍人士必须等待上述问题解决后,才会收到批准通知。

一旦 DOS 分配签证名额,该外籍人士即会收到批准通知(I-797 表格),USCIS 同时为申请人办理永久居民卡(I-551 表格)。I-797 表格通知不足以作为永久居留的证明,不能用于出境旅行和以居民身份重新入境,也不能用于证明工作许可。该外籍人士必须返回 USCIS 办公室取得永久居留的临时证明,通常是在护照上加盖印章,该印章可用于出境旅行、以居民身份重新入境以及工作许可。

可以。您调整身份后,您的配偶或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在您母国的美国领事馆取得移民签证。该程序称为主申请人的“随后加入”(following to join)。您必须要求将您已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的情况通知负责办理这些签证的美国领事馆。

没有问题。新法律允许某些外籍人士在等待移民审理期间“超龄”(age out)时保留其子女身份类别。

新法律允许调整身份案件已审理超过 180 天的个人更换工作或雇主,而不影响作为基础的 I-140 或劳工证的有效性,前提是新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类别。

可以。如果您在提交调整身份申请后决定改为在境外办理签证,则必须采取进一步步骤。具体而言,须向批准最初申请的 USCIS 办公室提交 I-824 表格,请求将批准情况通知领事馆。

当 USCIS 拒绝调整身份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收到一份说明理由的书面决定。如您的非移民签证仍然有效,您可以凭该签证继续留在美国;否则您可能面临遣返。对 USCIS 的拒绝决定没有上诉途径,但您可以基于法律论点,或基于作出决定时无法获得且与拒绝理由相关的补充事实信息,提出重新审理和复议动议(Motion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