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EB1-B 或 NIW 申请中的推荐信应包含哪些内容?

作者:刘念庆律师事务所 03/05/2011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讨论了 I-140 职业移民申请应找谁撰写推荐信。在本文中,我将说明推荐信应包含哪些内容。

推荐人的资格

推荐信应对撰写人本人作出介绍。如果已提供工作机会,还应介绍雇主。当撰写人评述外籍人士的成就或研究时,推荐信还应确立撰写人评判申请人工作的资格。

有助于案件的专家证言应使申请人区别于该领域的其他人

关于您成就的专家证言对您的申请至关重要,但证言必须强化法定标准:您属于已升至所在领域顶峰的少数人,您作为研究人员具有杰出能力,或您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仅能证明胜任、或未能使您区别于该领域其他人的证据分量有限,甚至可能被用于拒绝申请。

实质性信息

优秀的推荐信会突出申请人独有的专业能力。由申请人的雇主或教授出具的信函,应说明外籍人士的职责以及该职位的要求。尽管优先工作者不需要工作邀请,雇主信函仍可援引某一职位,以表明能够胜任该职位的人极少——只有该领域的领军人物或具有杰出能力者才能履行其职责——而该外籍人士正是其中之一。仅以概括性语言评述申请人的活动、称其学识渊博,却未说明申请人的贡献如何显著且持续地影响该领域的推荐信,并不充分。

例如,为就 EB-1 目的确立外籍人士的杰出能力,推荐人必须紧扣法规中的标准,并可指向法规列举的证据类别。援引公共政策不能替代对杰出能力的证明。政府也已明确,仅提交属于所列类别的证据并不足够;记录最终必须确立受益人系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士。鉴于此类信函如此重要,申请人应投入时间寻找合适的推荐人,并与他们讨论信函内容,以提高获批的可能性。

关于 NIW(国家利益豁免)推荐信

有力的推荐信是 NIW 案件成功的关键。本所深知推荐信对 NIW 获批的作用之大,因此我们为每位客户单独起草推荐信,不另收费。撰写有效的推荐信需要扎实掌握移民法和 USCIS 法规,这是任何模板都无法替代的。

提交 NIW 申请是重要的一步,不应轻率对待。不要仅为“试一试”而提交 NIW 申请。在目前审理时间较长的情况下,草率的提交会大幅延误您取得绿卡。此外,尽管法律并不禁止在同一类别中重复提交,如果在被拒后您的资历没有显著提升便再次提交 NIW 申请,您的案件很可能再次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