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获得美国永久性工作邀请的外籍人士,必须确立其职业移民优先类别申请的资格基础,途径包括:
- 劳工证(职业移民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
- 劳工证豁免(职业移民第一类、第四类和第五类优先),或
- 属于 Schedule A 类别
劳工证
获得美国永久性工作邀请的外籍人士,如不符合劳工证豁免条件,则必须从美国劳工部(DOL)取得外籍人士就业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通常称为劳工证。DOL 必须确信: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填补提供给该外籍人士的永久性职位,并且该职位的工作条件和工资不会对美国劳动力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劳工证一经获批,即成为向 USCIS 提交职业移民第二类或第三类优先申请的基础。
DOL(劳工部)排除外籍工人的标准
在签发此类证明时,DOL 采用两项基本标准来排除外籍人士:
- 如果有能够胜任、愿意并且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担任该职位;和/或
- 如果雇用外籍人士会对类似受雇的美国工人的工资或工作条件造成不利影响
“合法的美国工人”涵盖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政治庇护者和难民。
取得劳工证的要求
为取得劳工证,雇主必须证明其已遵循特定的招聘程序,在职位将要填补的地理区域内,针对合格、可用的美国工人测试了当地劳动力市场。雇主必须向 DOL 证明:
- 提供给外籍人士的职位确实存在,并且向美国境内人士开放
- 该职位没有附加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条件,以及
- 所提供的工资达到或超过该社区的现行工资标准。
减少招聘(Reduction in Recruitment)
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以通过向 DOL 证明其在至少六个月内通过正常和惯常的努力尝试填补该职位,但未能找到合格工人,从而避免劳工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