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庆律师事务所(Liu & Associates, P.C.)已为在递交申请时为博士生、博士候选人或者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客户,成功代理超过 2,600 件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案件。
在我们依据 NIW(国家利益豁免)类别为众多客户办理申请的长期工作中,许多客户表示担心:由于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自己不符合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然而,能否获批并不取决于受益人目前的职位或雇佣状态,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同样可以符合条件。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审理的重点,很大程度上在于受益人过去的成就,以及对未来为美国带来利益的合理预期。由于我们将策略集中于过去的业绩和对所在领域的贡献,我们已成功论证:客户尽管仍是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却已经影响了其所从事的领域,并且在其未来事业中将继续发挥此种影响。
在考虑 NIW(国家利益豁免)之前,申请人必须首先满足第二优先类别(EB-2)的基本“入境”资格要求;但拥有博士学位并非满足 EB-2 基本要求的唯一途径。事实上,我们已为在递交时为博士生、博士候选人或者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客户,递交了数千件获得批准的 NIW(国家利益豁免)案件。
如果您没有博士学位,在满足 EB-2 基本资格要求方面仍有多种选择:
如果您是博士候选人或博士生,请注意递交申请时的签证身份。此类学生大多以 F-1 签证在美国居留,而 F-1 签证仅允许非移民意图。直接从 F-1 身份申请绿卡时,非移民意图与移民意图之间的冲突是自然的顾虑;但您无需先取得允许移民意图的签证(例如 H-1B/H-4 或 L-1/L-2)才能申请 NIW(国家利益豁免),递交 I-140 也不会使您的 F-1 身份失效。只要您在其他方面符合 F-1 身份的要求,即使递交了 I-140 或 I-485,您的 F-1 身份仍然有效。I-140 或 I-485 的批准或否决不会影响您现有的 I-20 或非移民身份,因此,只要您没有其他违反该身份的行为,无论结果如何,您都可以继续以有效的 F-1 身份留在美国。
递交 I-140 之后,F-1 持有人可能难以获得 OPT 或 STEM OPT,因为递交 I-140 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显示出移民意图。如果您计划在博士项目期间启动基于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绿卡申请,但又不希望影响获得或延长 OPT 的机会,应聘请一家在协助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递交 NIW(国家利益豁免)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移民律师事务所。在刘念庆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协助您准备 EB-2 申请,并就如何避免绿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签证问题向您提供建议。
与以往的法条相比,在“Matter of Dhanasar”先例裁决之下,NIW(国家利益豁免)要求的一项重要变化是:USCIS 将考量范围从申请人拟从事的“雇佣工作”扩大到其在美国拟从事的“事业”。在 Dhanasar 框架下,外籍人士必须证明其具体的“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并且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拟从事事业。“事业”指的是申请人全部工作的整体,而不受是否有正式雇佣或缺乏雇佣的限制。因此,对于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而言,成功申请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重要第一步,就是清晰地界定“拟从事事业”。
拟从事事业界定不清时收到的 RFE(补件通知)
作为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生活的一部分,其日常大多用于上课、教学和/或研究。许多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士计划在毕业后从事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业,其中不少人打算谋求学术研究职位或产业界的研发职位。然而,他们往往对该事业并无具体计划,尤其是在博士项目的第一年或第二年。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申请未能清晰界定该事业,一些移民官员会发出 RFE(补件通知),因为他们认为缺乏足够证据以准确了解申请人在美国拟从事的工作。因此,在申请时,确立外籍人士毕业后的拟从事事业,并在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提供有力证据予以支持,十分重要。
刘念庆律师事务所在协助客户清晰界定拟从事事业、提供全部相关信息以避免因此收到 RFE 甚至被拒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如果您作为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已收到质疑您拟从事事业的 RFE,欢迎在线提交免费评估申请,将您的简历、原始申请信以及 RFE 信函发送给我们。请点击此处。
证明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文件证据(针对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
在确定拟从事事业是否界定清晰时,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该事业必须对美国具有国家重要性。通常,USCIS 通过考量拟从事事业潜在的前景影响,来评估其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一般而言,较容易证明大多数类型的科学研究——无论在学术界还是产业界——都具有国家重要性所带来的益处,因为某一特定领域的科学进步可以合理地与医疗保健或安全等具体的国家目标相联系。
可以提交的文件应能表明拟从事事业:
对于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而言,证明拟从事事业对美国具有国家重要性有时较为困难,最常见的原因是这些申请人难以获得能够表明明确、界定的未来事业的工作邀请。审理官员甚至可能将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的拟从事事业与当前的博士项目相混淆,并质疑博士项目中的工作能否被视为具有国家重要性。
然而,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自行申请的类别,因此资格认定并不要求工作邀请,工作邀请也不是确立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唯一途径。在拟从事事业界定清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论证其为何同时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推荐信是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重要支持证据,因为推荐信由该领域专家对外籍人士的整体工作作出全面论述,并可能包含该专家对拟从事事业国家重要性的意见。
我们已协助超过 2,600 名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获得 NIW(国家利益豁免)批准,并形成了在申请中提交其他文件以确立具体事业的策略。
仅在 2018 年,我们就获得了超过 2,000 件 NIW(国家利益豁免)批准,其中约 30-40% 的案件是在客户仍为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时递交的。以下为其中几个批准实例。
在许多案件中,我们的客户在递交时仅持有硕士学位。由于 EB-2 要求高于学士学位的高级学位,硕士学位即足以满足 EB-2 的基本要求。在此类案件中,客户高级学位的文件证据,连同其过往及可预见的未来贡献和成就的文件证据,即足以满足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由于许多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尚处于职业生涯早期,其发表论文和引用次数通常少于我们一些资历更深的客户,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因此,撰写有力的推荐信以及详述客户贡献、其广泛意义以及客户拟从事事业国家重要性的申请信,是支持客户客观证据、并帮助众多博士生和博士候选人取得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成功的关键因素。
基于上述情况,即使您是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我们也鼓励您就您的 EB-2 案件与我们联系。没有博士学位当然不构成获得 NIW(国家利益豁免)批准的障碍,但有力的申请和证据材料对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已为许多没有博士学位的客户取得 NIW(国家利益豁免)批准,并将在评估时告知您是否符合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最低资格要求。
请查看我们为递交案件时为博士候选人的客户所取得的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成功案例: